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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档案收集工作
2018-12-06  浏览:28

企业档案-档案收集工作

7.4.1  文件归档的交接

7.4.1.1  文件形成部门应按期将《档案交接登记表》随同已整理的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

7.4.1.2  档案部门接收时应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双方在《档案交接登记表)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7.4.2  档案与资料的收集

7.4.2.1  企业应接收所属单位因产权变动后属本企业所有的档案。

7.4.2.2  企业应根据资产管理权限接收无法人资格的所属单位档案。

7.4.2.3  企业可根据需要收集宣传报道本单位的新闻资料。

7.4.2.4  企业可根据研发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收集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关的资料。

7.4.2.5  企业可根据需要向社会、离退休人员征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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