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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装具-技术要求
2018-12-12  浏览:64

档案装具-技术要求

71性能

711装具应满足档案载体的存贮、保护及其使用功能的需要。

712装具的承重应满足表7的要求,特殊规格按用户要求决定。

7

名称

规格

载重单位

质量,kg

固定架、密集架

 

每层搁板

40

案卷柜

 

每层搁板

40

底图柜

0#

每个抽屉

40

1#

每个抽屉

20

胶片柜

 

每个抽屉

20

磁带柜

 

每层搁板

20

卡片柜

 

每个抽屉

5

 

7•1•3同类产品各零件、组合件之间应有良好的互换性能。

7•1•4活动装具应有防倒安全装置,传动系统应转动灵活,运行平稳,不得有失灵现象。

7•1•5电器线路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电器元件与档案载体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7•1•6档案装具所用的导线,易老化电器元件应在说明书或相应元件上注明使用年限,到期更换,以防因老化产生的火花危害。

7•1•7装具表面深层色泽必须均匀一致,同时应有良好的耐湿热性 (一级标准)及耐霉菌性(0级标准)

7•1•8木制装具选材,应不易生虫,不易变形、不出油、结实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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