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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书档案整理的几个基本认识
2019-02-28  浏览:183

机关文书档案整理的几个基本认识

(一)所指“机关”的范畴。

    所指的机关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团体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自治组织。

(二)七个基本术语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

    1、专业档案  2、档案整理  3、立档单位

    4、全宗         5、档号         6、全宗指南  

    7、全宗卷

档号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个全宗内各门类档案的分类号与目录号不重复、一个目录号内案卷号不重复、一个案卷内文件序号不重复、一份(件)文件的页号不重复。(见《档号编制规则》DA/T13-1994)

划分全宗:

    主要是看立档单位是否有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主要包括政治性质、基本职能等。在政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就看基本职能有无根本变化,如撤销、新成立(含临时机构)、合并等。 

(三)接手档案工作的一般准备

1、具有档案专业学历证明或取得档案岗位培训证书,对国家、本地区、本行业有关档案方面的规定、规范等基本掌握;    

2、了解本单位已有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实体,对不明白的问题,或者是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等,善于借力;     

3、按经审核同意的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4、区分全宗(有没有多全宗的情况?)

5、一个全宗档案的整理。

同一全宗里的分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 



(四)文书档案的一般理解:

    文书档案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它是综合反映本单位党政工团及业务活动等各方面总体情况,记录本单位发展过程和基本历史面貌的一类档案,是全部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五)文件转化为档案的基本条件:

--文件-- 

1、办理完毕;

2、保存价值;

3、系统整理、移交归档。

--档案--



(六)文件运转程序


收文登记簿

收文处理单或者内部事务呈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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