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的构成 (组合件及其排列)
(1)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含不同文字文本:中外、汉少)
(2)正文与附件为一件。
(3)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包括文件处理单(表)、拟办单、发文稿头纸、签批条等)应作为一件。
(4)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6)报表、名册、图册等,应按照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7)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广州市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3.3 、 6.1、6.2.1
(1)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含不同文字文本:中外、汉少)
(2)正文与附件为一件。
(3)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包括文件处理单(表)、拟办单、发文稿头纸、签批条等)应作为一件。
(4)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6)报表、名册、图册等,应按照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7)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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