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档案局新修订发布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为方便各级档案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准确理解并贯彻执行该规范,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档案局相关业务指导司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进行解读和案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档案局(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
2.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
3.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释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解读;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建设项目电子文件管理;经验交流;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职称晋升、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聘用的依据与证明。
三、培训时间
11月20—25日,20日报到,25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具体报到地点、缴费方式等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开班前10日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发布。
六、培训报名
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额满即截止报名。报名过程中,遇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010-63204447。
七、其他事项
请报名学员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一并完整填写。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于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
八、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010-63016510、6301568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