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村级档案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作用,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9年11月26日至3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举办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国家档案局和相关部门业务专家讲解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政策及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农业农村、民政系统档案业务指导人员;
2.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
3. 国家档案局村级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一是农村档案工作法规标准解读,重点讲授《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二是农村档案工作实践,包括村级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档案数据库建设等;三是村级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实地教学;四是经验交流、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
11月26-30日,11月26日报到,11月30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具体报到地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于开班10日前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
org.cn)发布。
五、培训报名
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本期培训班名额拟定为100人,额满截止。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报名组织工作。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学员在完成报名的同时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学员姓名和“湖州班”
七、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
张中泽 孟宪辉 010-63016510
冯立华 010-6301568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9年10月15日